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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总医院院感防护类物资集中采购市场调查公告

文章来源:龙岩市总医院
发布时间:2026-09-1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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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龙岩市总医院建设,整合市属医疗机构采购需求,提升物资采购集约化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龙岩市总医院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龙卫医政〔2026〕4号)要求,龙岩市总医院拟对第一批院感防护类物资开展集中采购市场调查,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调研并备案,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岩市总医院院感防护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2.参与采购单位:龙岩市第一医院、龙岩市第二医院、龙岩市第三医院、龙岩市中医院、龙岩市皮肤病防治院。

  3.采购模式:采用年度集中采购模式,统一确定成交供应商、供货价格、质量标准与服务要求,各成员单位按实际临床需求分批下单、按需配送。本次调研数据将作为采购方案编制、限价设定的参考依据。

  二、采购物资明细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属于消毒产品管理的品目(含氯消毒片、速干手消毒剂、75%酒精、医用抗菌洗手液),投标人须提供:

  (1)产品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平台可查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2)符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WS628-2018)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生产企业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品目(一次性帽子、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医用棉签、一次性防护垫单),投标人须提供:

  (1)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生产企业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3)产品在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数据库可查的有效注册信息截图。

  (4)经营企业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具备龙岩市域内常态化配送能力与应急保障能力,可满足各医疗机构48小时内补货需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6.具备近3年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能提供对应合同佐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转包、分包。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9日17:00前(以材料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龙岩市第二医院办公楼六楼招采办

  3.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7-3399726

  (二)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0份(五正五副),所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报名的,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对应品类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消毒产品经营相关资质等);

  4.产品全套资质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凭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等;

  5.市场调研报价表:按各规格分别填报含税单价、年度预估供货总额,报价包含产品、运输、装卸、税费、售后等全部费用;

  6.近3年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产品技术参数说明、质量保障方案、配送服务方案、应急供应保障方案;

  8.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调研会相关事宜

  1.会议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龙岩市第二医院办公楼一楼调解室

  3.会议内容:供应商按抽签顺序进行汇报(每家汇报时长不超过15分钟),内容涵盖企业概况、产品性能与资质、报价说明、配送方案、售后保障、应急能力等;调研工作组现场问询,同步收集市场价格、技术参数、供应能力等信息。

  4.供应商须准备所投报产品样品(样品不予退回,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数量明细详见清单)。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调查仅用于集中采购方案编制与需求论证,不构成采购承诺,调研参与单位不获得任何费用补偿。

  2.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本次及后续总医院集中采购参与资格,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3.监督电话:0597-3298370

  附件:1.市属医院院感防护物资技术参数需求

         2.市属医院院感防护物资需求明细表

  龙岩市总医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