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卫健委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绩效管理、效能建设、建议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具体拟订并实普及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普及、规划、政策和规范。负责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委机关政府信息网、微信、微博管理,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撰工作。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考试工作。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开展援外工作,负责协调国际合作和对口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财务核算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
(四)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推进健康龙岩建设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
(五)医政与老龄健康科: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落实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指导所监管的市属公立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属公立医院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依规收费。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推进健康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的有关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组织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我市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科学宣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全市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我市传染病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工作,承担传染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牵头组织重大传染病疫情涉疫垃圾污水处置工作,指导落实人、物同防措施要求。组织开展传染病暴发流行调查和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组织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组织实施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城市和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工作。
(七)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医疗卫生机构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规范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消防等工作。组织拟订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家庭发展科):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基本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妇幼卫生和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公布母婴保健、生育技术服务信息,规范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拟订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办理、审核有关生育的证明和手续。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体制改革科:承担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及实施方案;承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薪酬制度和运行新机制改革,组织市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
(十)中医科技教育科:负责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科技成果转化和质量监管工作,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承担市卫健委主管社团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医疗应急与保健科: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实施医疗安全、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岩中央领导、高级外宾的医疗安排。具体负责本市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机构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