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岩市卫健委执法人员对新罗某口腔门诊部现场检查发现,该门诊部一是使用护士王某、郑某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拍口腔CBCT);二是安排执业助理医师姜某独立从事口腔诊疗活动;三是未给从事放射工作(帮患者摆体位、穿脱防护服等)的人员王某、郑某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该门诊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龙岩市卫健委依法合并给予该门诊部警告,罚款2.2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5.《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6.《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等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7.《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
1.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和村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应当要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2.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避免出现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